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 第十五条 加快国家、省、市研究平台建设,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学科理论与前沿技术的突破和创新,发挥创新引领和支撑作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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