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中介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符合安全、交通、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