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秘密的保护工作,监督、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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