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经营环境 第七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经营环境 第七十七条 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取消设立同类行业协会的数量限制。 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