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融资便利

第八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融资便利 第八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推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公益性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线上化、智能化、批量化投融资对接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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