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市政府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依法对违法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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