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市政府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依法对违法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