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和信息发布者,通过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的,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合法的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信息所有者许可或者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信息网络系统中存储的信息。\ 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内容淫秽等国家禁止传播的信息。 6. 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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