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条 深圳市信息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 市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化工作。 2. 信息化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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