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信访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