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证词应当明确、具体。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