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市公证员协会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维护公证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公证业务培训和交流,协助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公证员执行职务。 市公证员协会协助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员进行年检注册和惩戒。 3. 公证管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