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条 公证处是依法统一行使国家证明权的专门证明机构。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