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一条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遵循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基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照护保障体系,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