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五条 支持公益慈善力量参与扶老助老服务,培育发展扶老助老慈善组织,建立慈善扶老助老服务网络,为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提供物质、精神、健康、文化等方面的关爱服务,营造良好的敬老、助老社会氛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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