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二十二条 前海合作区的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前海合作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需要,以集约高效、满足长远发展为原则。 本条例实施之日前已经出让的土地,由前海管理局予以规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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