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未分类 · 第三节 社会急救 第五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未分类 第三节 社会急救 第五十条 各类学校应当开展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培训学生掌握医疗急救基本知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