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行业自律管理 第六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行业自律管理 第六十六条 市医师协会的章程、决议、决定等应当在通过之日起二十日内报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章程、决议、决定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意见,市医师协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修改或者纠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