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医疗资源配置与保障 第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医疗资源配置与保障 第十二条 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基本医疗服务分级分类财政保障制度,对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其功能定位、服务业务量、服务质量以及开展有关专项工作情况等给予适当补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