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劳动争议处理与救助

第四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劳动争议处理与救助 第四十八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群体性劳动争议联动处理机制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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