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金融创新 第三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金融创新 第三十四条 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融资服务,丰富交易产品,吸引境内外企业上市融资。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交易机构开展融资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