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