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科技创新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科技创新 第二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规范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