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科技创新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科技创新 第二十二条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导向,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进入示范区,积极推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