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管理服务创新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管理服务创新 第四十四条 建立市、区人民政府跨部门财政科技资金统筹决策、联动监管和绩效评价制度,统一项目管理和信息公开平台,合理安排财政科技资金投入领域、比例和规模,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