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
未分类

第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 未分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的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价其经营业绩,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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