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依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复查不符合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的,土地使用者除按公告市场价格补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由土地管理部门处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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