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纠纷,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