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城市供水应当以发展供水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