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九条 依前条规定,可以收费的城市园林或者游乐项目,应当对下列游人减免收费: (一)身高1.4米以下的儿童; (二)年龄65周岁以上的老人; (三)残疾人士。 前款第(一)项规定不适用专为儿童所设立的游乐项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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