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执法措施和规范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执法措施和规范 第十九条 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综合执法活动。 市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制定综合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