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执法保障和配合

第四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执法保障和配合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成立或者指定专门法庭或者专业审判庭,负责处理综合执法诉讼和强制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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