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公开进行,但被奖励人员要求保密或者有关部门认为应当保密的除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