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技术改造,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