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宗教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应当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出版、制作企业进行。 ```{=html} ``` 8. 涉外宗教事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