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宗教团体应当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