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则 第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则 第九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教务、财务和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制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