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外宗教组织和个人捐赠,应当根据捐赠的数额和用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