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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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 未分类 第五条 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侨眷代表。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可以依法推荐归侨、侨眷代表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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