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 未分类 第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 未分类 第六条 市、区有关部门对归侨、侨眷集中的地区和单位,依法应当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