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五章 社会服务 第三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五章 社会服务 第三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和评审规程。 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为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其他必要协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