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八条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可以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园、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纪念馆和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进入,必要时,允许陪护人免费进入。 第四章 就业促进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