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印刷业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印刷业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五条 印刷企业承印出版物的,应当每季度将每一种出版物的样本一套送交市出版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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