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指派服务人员和提供服务。\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如实提供所指派服务人员的教育状况、职业技能、相关工作经历、健康状况、道德品行等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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