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非法扣押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退还,按照扣押居住证数量每证五百元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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