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市、区政府对深圳市户籍的复员、退伍军人和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首次就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优先予以安置。\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及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就业。\ 复员、退伍军人首次就业安置前,要求参加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政府应当免费提供培训。\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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