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临街建筑物单独架设户外电视天线,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电视天线,并处五百元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