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十八条 城市夜景照明应当按有关规定时间开启、关闭。 夜景照明及商业照明出现故障或者残缺时,设置单位或者所有权人应当及时修复。 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修复;逾期未修复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html} ``` 1.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