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重点防控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重点防控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治安案件移送机制。相关部门在接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治安案件举报时,应当向履行相关职责的部门移交线索和相关资料;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涉嫌犯罪情形的,应当依法转送公安机关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