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十一条 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章施工或者施工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可责令该工程项目停工,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