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十条 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工前不申请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而擅自开工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该工程项目停工,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